欢迎光临,现在是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弘惠建设
© 2010-2020, 弘惠建设 Inc'); return(false);">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街269号2号楼A座5楼
邮编:362000
电话/传真:0595-22512788
手机:13808527615
E-mail:1031288802@qq.com
网址:www.hhjsgs.com
关于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增项专业承包资质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布时间:2014/8/28 | 浏览次数:   

各市、县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做大做强,经研究,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增项专业承包,由省厅审批的,可直接核定不超过5项与总承包相配套同等级的专业承包资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直接核定资质内容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可直接核定以下专业承包资质: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4.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

 

  5.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

 

  6.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7.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

 

  8.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9.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一级资质由部审批);

 

  10.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可直接核定以下专业承包资质:

 

  1.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

 

  2.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4.管道工程专业承包。

 

  (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可直接核定以下专业承包资质:

 

  1.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

 

  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3.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4.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

 

  (四)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可直接核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二、办理程序

 

  由企业自选不超过5项专业承包资质,向省厅行政服务中心书面申请,并持全套资质证书原件在中心窗口直接办理。

 

  三、其他事项

 

  1.总承包企业按本《通知》办理专业承包资质的,分立专业承包企业时,分立的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按照资质标准重新核定。

 

  2.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申请增项配套的专业承包资质时,需注销原增项专业承包资质的,直接在证书中予以删除,不再另行发文。

 

  3.设区市审批的总承包企业增项配套的专业承包资质,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8月27日

TAG:

 上一篇:古建筑的和谐美
 下一篇:【转】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

相关内容

国内建筑钢价节后继续大幅拉高 现象罕见
2012中国摩天城市潜力榜出炉 10年后...
2012年中国建筑学会年会在京隆重召开
全国30个地区开展绿色建筑评价
美国7月份建筑开支环比下降0.9%
第十一届中国建筑企业家论坛10月26日上...
建筑智能升降平台让施工更安全
浅论绿色建筑的环保节能技术
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技术
全国将建100个绿色建筑新区
“十二五”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出炉
泉州塔将成为福建省地标建筑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 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 泉州晚报 | 泉州市政府采购网 |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福建省弘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街269号2号楼A座5楼 欧洲杯网站上买球入口-线上买球平台



Powered by 弘惠建设
© 2010-2020, 弘惠建设 Inc 闽ICP备12021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