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现在是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弘惠建设
© 2010-2020, 弘惠建设 Inc'); return(false);">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街269号2号楼A座5楼
邮编:362000
电话/传真:0595-22512788
手机:13808527615
E-mail:1031288802@qq.com
网址:www.hhjsgs.com
【转】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春节期间及节后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
来源:{aspcms:copyright} | 发布时间:2023/1/16 | 浏览次数:   
各县(区、市)、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一季度经济“开门稳开门红”相关激励政策,鼓励重点建设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少停工、早复工,助力一季度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造价总站《关于落实建筑业一季度“开门稳”工程项目合理计价的若干意见》(闽建价〔2023〕3号)文件要求,我局上调春节期间及节后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泉州市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在现行指数1.1701的基础上调15%,调整为1.3456。      二、人工费指数与《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现行各专业工程预算定额(2005版消耗量定额)及《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21版)》配套使用,同时适用于采用人工预算单价计价的工程。塔式起重机的人工费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人工费计价方式的通知》(闽建筑〔2018〕17号)规定以信息价计价。     三、工程参建各方请做好人工费指数调整期间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工作。      四、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2023年3月1日终止执行。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2日
TAG:

 上一篇:【转】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下一篇:【转】关于2022年度一、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退款相关事宜的通知

相关内容

国内建筑钢价节后继续大幅拉高 现象罕见
2012中国摩天城市潜力榜出炉 10年后...
2012年中国建筑学会年会在京隆重召开
全国30个地区开展绿色建筑评价
美国7月份建筑开支环比下降0.9%
第十一届中国建筑企业家论坛10月26日上...
建筑智能升降平台让施工更安全
浅论绿色建筑的环保节能技术
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技术
全国将建100个绿色建筑新区
“十二五”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出炉
泉州塔将成为福建省地标建筑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 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 泉州晚报 | 泉州市政府采购网 |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福建省弘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街269号2号楼A座5楼 欧洲杯网站上买球入口-线上买球平台



Powered by 弘惠建设
© 2010-2020, 弘惠建设 Inc 闽ICP备12021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