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现在是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弘惠建设
© 2010-2020, 弘惠建设 Inc'); return(false);">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街269号2号楼A座5楼
邮编:362000
电话/传真:0595-22512788
手机:13808527615
E-mail:1031288802@qq.com
网址:www.hhjsgs.com
【转】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度招标代理企业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aspcms:copyright} | 发布时间:2021/3/4 |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招标代理企业:   为加强和规范住建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监管的规定》(泉建法〔2019〕16号)、《泉州市住建行业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定》(泉建筑〔2020〕29号)的精神,市住建局拟在第二季度组织开展2021年上半年度招标代理企业成果文件专项检查。现将方案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我市开展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企业(含分支机构)。   二、检查时间范围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发布招标公告的招标代理项目。   三、自查申报   请各受检单位梳理半年以来完成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经自查后,如实填写附件,并于3月12日之前将附件提交至市造价行业协会(地址:丰泽区兰台路人才大厦8楼,联系电话:22178909,22178931),并在接到抽查项目报送通知的三天内提交抽查项目的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   四、检查方法及时间   1.我局每半年全覆盖检查一次招标代理企业,在其上报的项目清单中随机确定抽查项目。每家招标代理企业(含分支机构)抽查1个项目且规模达到下列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价在4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合同价在100万元以上,其中被投诉项目为必检项目。   2.我局采用“双随机”方式抽取检查专家,对企业报送的成果文件进行检查,填写招标代理市场检查记录表。   3.具体检查时间:拟在第二季度进行。   五、其他事项   1.各企业、分支机构应认真自查自纠,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不如实填报自查表、弄虚作假及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住建行业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泉建综〔2020〕29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各参与检查的专家应本着公正、负责的态度,认真检查各份成果文件,并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3.我局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直至行政处罚,并按相关规定记录企业信用档案。      附件:2021年上半年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自查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2日
TAG:

 上一篇:【转】关于做好2020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现场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转】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内容

国内建筑钢价节后继续大幅拉高 现象罕见
2012中国摩天城市潜力榜出炉 10年后...
2012年中国建筑学会年会在京隆重召开
全国30个地区开展绿色建筑评价
美国7月份建筑开支环比下降0.9%
第十一届中国建筑企业家论坛10月26日上...
建筑智能升降平台让施工更安全
浅论绿色建筑的环保节能技术
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技术
全国将建100个绿色建筑新区
“十二五”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出炉
泉州塔将成为福建省地标建筑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 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 泉州晚报 | 泉州市政府采购网 |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福建省弘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街269号2号楼A座5楼 欧洲杯网站上买球入口-线上买球平台



Powered by 弘惠建设
© 2010-2020, 弘惠建设 Inc 闽ICP备12021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