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现在是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弘惠建设
© 2010-2020, 弘惠建设 Inc'); return(false);">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街269号2号楼A座5楼
邮编:362000
电话/传真:0595-22512788
手机:13808527615
E-mail:1031288802@qq.com
网址:www.hhjsgs.com
【转】关于废除闽建建函〔2010〕173号等文件和相关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
来源:{aspcms:copyright} | 发布时间:2020/4/7 |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建设局、园林局、公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经研究,决定废除涉及福建省建设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管理的部分文件,废除部分文件中设定的条款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废除的具体文件   (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函〔2010〕173号);   (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安装启用“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动态远程监管平台”的通知》(闽建建〔2013〕15号);   (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升级(2015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15〕72号);   (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租赁服务指导价的通知》(闽建筑〔2017〕5号);   (五)《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项目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18〕7号)。   二、废除的相关文件具体条款   (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5号)第二条中的“(一)申报”、第四条中的“(三)运营费用”、第四条第(四)款中的“2.押金及返还”、第五条第(一)款中的“2.严格审查安全生产条件”;   (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用砂质量管理的通知》(闽建建〔2018〕24号)第二条中的“(三)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第五条中的“(三)未按规定登记进厂信息”;   (三)《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2018年修订版)》(闽建建〔2018〕27号)第十五条。   下一步,省厅将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完善系统相关建设管理文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30日
TAG:

 上一篇:【转】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信用评价的通知
 下一篇:【转】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内容

国内建筑钢价节后继续大幅拉高 现象罕见
2012中国摩天城市潜力榜出炉 10年后...
2012年中国建筑学会年会在京隆重召开
全国30个地区开展绿色建筑评价
美国7月份建筑开支环比下降0.9%
第十一届中国建筑企业家论坛10月26日上...
建筑智能升降平台让施工更安全
浅论绿色建筑的环保节能技术
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技术
全国将建100个绿色建筑新区
“十二五”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出炉
泉州塔将成为福建省地标建筑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 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 泉州晚报 | 泉州市政府采购网 |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福建省弘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街269号2号楼A座5楼 欧洲杯网站上买球入口-线上买球平台



Powered by 弘惠建设
© 2010-2020, 弘惠建设 Inc 闽ICP备12021415号